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省转出须知
第一条 在籍考生离开陕西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应当办理转出手续。
第二条 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可在网上申请转出。申请网址:http://124.114.203.117/ZKSTU_STATUS/stud/login.jsp。考生填写转出信息,提交转出申请,打印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确认表》并签字确认后,持身份证、准考证、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确认表》到市(区)考办办理转出手续。
第三条 市(区)考办对考生确认签字的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确认表》表及其它材料进行审核,同意后,报省考办批准,打印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》(统一印制),加盖市(区)考办公章后交予考生,考生可持本表到转入地省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。
第四条 市(区)考办出具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》(统一印制),以机要形式递送转入地省级考办,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。考生可通过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看转出的进度。
第五条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,考试成绩不得转出。
第六条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在陕西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,不得转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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